九原区人大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
近期,九原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的指导要求和区委深化改革的总体安排,为规范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并审议通过了《九原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和《九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工作规程》。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制度建设和程序完善是重要保障。在本次通过的《工作规程》中,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常委会直接领导,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相互协商的工作机制,规定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归档等日常工作,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各负其责,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要做到运转自如、上下通顺、协调有力,使备案审查工作依法、顺利、有序进行。组织宪法宣誓是加强监督、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为结合我区实际更好的贯彻执行,我们制定了《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工作规程》,明确了制定的法律依据、宣誓人、宣誓誓词,重点阐述了不同宣誓对象和组织实施的程序规范。
近年来,九原区人大把制度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制度先行、规范运行”的目标,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并通过落实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理顺关系,确保工作协调、有序运转,工作成效取得了明显提升。